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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什么程序补办?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6-12-12 16:44:54 阅读:1536

    不慎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应当按以下程序申请补领:

    (一)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二)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证书补领申请书,并交回未遗失的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办理补发证书手续。

    (四)登记管理机关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公告,公告原证书号作废,宣布补发证书号。

     公告费由申请补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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