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厅、省编办《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调查的通知》(豫卫人〔2009〕39号)文件要求,禹州市编办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和卫生部门相互配合,认真对全市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对调研涉及的机构名称、规格、性质,服务人口、人员编制数及实有人数等内容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