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对各地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8〕6号)、省编办《关于督查全省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通知》(豫编办〔2008〕12号)和《关于对全省乡镇机构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的实施方案》精神,省编办从4月下旬到5月上旬,分两批对全省18个省辖市的104个乡镇进行了督查。在督查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县、乡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和财政开支人员工资花名册等方式,详细了解乡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实有人员、分流人员安置、乡镇职能及领导职数配备等情况。总的看,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力度很大,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均已经实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定岗到人,人员分流基本到位,工作成效明显。
目前,省编办已专门发文要求各省辖市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