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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编办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批复工作

发布者:004     发布时间:2016-01-14 01:34     (点击数: 14237)
按照河南省编办关于对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批复工作的整体要求,市编办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3]13号)有关规定,对照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结合各单位申报的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依据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情况,对市直事业单位分类结果进行了批复。
截止目前,市直除少部分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已经全部批复到位,批复率96%。各县(市、区)均能严格按照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为下步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基础。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近期,许昌市编办一是通过查阅编委会纪要、领导签发原件、正式批复文件等方式方法,适时专门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批复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分类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请示省编办,认真做好市直及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分类意见的批复工作。三是密切关注省关于分类改革配套文件进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各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具体措施,为下一步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