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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换发机构编制台账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5-13 11:03     (点击数: 11667)

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换发机构编制台账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实名制数据库管理应用,完善各部门之间联动工作机制,加快中央编办实名制数据库系统和单机版客户端部署应用,现就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换发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完善实名制数据

市直各单位要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实,检查实名制数据库各项指标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一致。对实名制数据库指标存在的错项、漏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市直各单位要逐一进行更新、完善。

1.内容。进一步核准机关事业单位信息,机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类别、批准文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见附表2);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职务情况等。

2.要求。(1)领取客户端和电子数据:市直各单位以主管部门为单位,到市委编办领取机构编制实名制客户端和电子数据,客户端、表格也可到QQ群(群号19619744)文件共享中下载。(2)报送内容和方式:将电子数据导入客户端,逐一核对相关信息后导出表格加盖公章,同时生成最新电子数据通过数据导出一并提交至主管部门核对。经主管部门核对加盖行政公章后,按要求填写《新版机构编制台账样表》(此表不盖章),由主管部门携带电子版统一报送审核。

二、换发机构编制管理台账

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照最新核准的信息,予以换发新版机构编制台账,旧台账统一上缴。换发后,单位办理人员入减编手续时,编办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入(出)编通知单》,单位持通知单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工作

自今年起,凡是各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发生变化时,各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到市委编办更新台账信息

联系人:李真真      电话:2966991       

电子邮箱:xcsjgbzxxzx@126.com

地址: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21楼2116房间

 

新版机构编制台账样表(不得修改内容和格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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