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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2-22 11:46     (点击数: 331)

 

来源: 河南日报

我省2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在伏牛山南麓西峡县回车镇,千余株粗壮的野生黑壳楠树苍劲挺拔,这里是我省极为罕见的野生黑壳楠树群落。去年,针对该树木群落缺乏基础保护措施等问题,西峡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向当地林业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促进科学有效保护这一野生资源。该案入选最高检新近发布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督促整治黄河流域乡村污水处理站、督促保护女职工劳动特别权益……1月5日,记者在省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去年我省2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百姓生活等领域。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公益诉讼始终与群众美好生活连在一起。

组建守护水清岸绿“朋友圈”

在黄河流域长垣河段沿岸,曾有些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长垣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其展开整治,又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推进对辖区乡镇污水处理站的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去年,我们持续聚焦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和我省‘十大战略’,主动谋划延伸治理效能,探索协同履职路径。”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罗瑞说。在郑州,市检察院与水行政部门建立“协同领导、线索移交、督促整改、共同验收、逐项销号”的全流程协作联动机制;在开封,检察机关建立黄河(开封段)保护“五点一线”联动体,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模式,共同守护黄河安澜。

绿水长流,青山常在。我省还深入开展“林长+检察长”制的探索,去年,全省177个检察院与当地林长办建立协作机制,检察之力联合行政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从“小切口”着手服务大民生

公益诉讼守护百姓生活。检察机关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作为监督重点,紧盯“药紧事”、拧紧“安全阀”、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从衣食住行到责任权益,为保障群众幸福全面发力。

平安是最大的民生。在安阳市文峰区,多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曾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该区检察院召开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严格履职,消除了安全隐患,化解了事故风险。

权益保护彰显公平正义。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中,固始县检察院核实发现,辖区15家女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违反《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落实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等要求,侵害了女职工权益。该检察院向相关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由点及面开展系统治理,常态化开展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一枝一叶总关情。“去年,我们紧盯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办理相关案件98件,有效保障残疾人等群体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安全便捷。”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王会军说。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有力抓手。

督促协同履职守护文化根脉

“河南省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中共鄂豫皖特委箭厂河会议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唐兀公碑行政公益诉讼案”……我省检察机关立足历史文化大省实际,高质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22件案例中,6件与文化保护相关。

位于洛阳市孟津区的万佛山石窟开凿于北魏时期,是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窟主要雕凿在砂石岩上,极易被雨水侵蚀,附近的公路因施工被加高,导致雨水倒灌,石窟局部受损。孟津区检察院报请洛阳市检察院,由市院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座谈,就系统开展保护工作形成统一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目前,万佛山石窟整体性保护提升工程正在进行中。

从名胜古迹到古树名木,从物质文化遗产唐兀公碑、万佛山石窟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平乐郭氏正骨法……我省检察机关通过磋商、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履职、建立机制,构建了全方位保护公共利益大格局,守护着文化的根与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