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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铁腕惩黑精准有力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26 10:30     (点击数: 10794)

 “针对袁某某的涉黑案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5月11日上午,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与省公安厅及具体办案的检察、公安部门围绕一起涉黑案件召开讨论会,在4个多小时的讨论中,参会人员以摆明问题、解决问题、严格依法为导向,从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逮捕等方面展开详细讨论,公安机关最后接受了涉黑犯罪检察组的相关建议。从“文对文”到“面对面”,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及时商讨、紧密配合,逐案严格把关,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办案质效。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省检察院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

    责任担当

    推动扫黑除恶往深里走、往实里做

    根据中央、省委对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放,深挖根治、除恶务尽,再掀强大攻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检察机关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今年5月7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在开封市检察机关专题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严格对照标准,切实改进工作,站位上再提升,措施上再细化,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既定部署向纵深推进。

    为了明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行动要求、打击重点,省检察院印发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加强协同配合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与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强化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保障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推动实现“打、治、建”阶段性目标。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我省检察机关已形成强大攻势。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107个1449人、提起公诉91个1648人,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嫌疑人4940人、提起公诉3913人。探索实行的“三专四细五具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做法,受到全国扫黑办、高检院和省委肯定,省检察院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统一标准

    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机制创新提质效

    扫黑除恶,关键在办好案。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但随着办案量的增加,一些制约案件质量的问题浮现出来。

    “在诉讼环节,涉黑案件要经侦监、公诉两个部门,可能存在证据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检察官可能对受理的涉黑案件定性判断存在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这些都可能影响依法精准打击犯罪。”省检察院主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胡保钢分析。

    2018年4月,省检察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对全省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必须由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对定性、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统一把关,保证案件质量、统一‘出口标准’”,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涉黑犯罪检察组副组长刘英旭介绍,涉黑犯罪检察组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由专业化办案组统一履行“捕、诉、监、防、信”等职能,力争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切实做到加大力度与确保质量并重。

    近年来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且具有“软暴力”手段明显等新特点。2018年12月25日,经巩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巩义市法院对被告人凌某等21人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凌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6个月拘役。省检察院曾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多次听取案情汇报,提前介入侦查,与当地公安机关共同探讨案件存在的问题和补查方向,跟踪引导,上下联动,保证了打击精准有力。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主动作为,针对“套路贷”、非法收车、软暴力等新类型疑难大案要案,精准施策发力,着力依法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大案,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重拳出击

    “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

    “扫黑”如何“破伞”,成为制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保护伞”,顺应了民心,维护了平安,彰显了正义。

    强收过路费、侵占小学操场作为自家院落、长期克扣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款低保款……2018年8月27日,经洛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洛阳市中级法院对“狄治民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狄治民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分别被判处22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侦办狄治民涉黑案期间,顾雪飞多次听取汇报,胡保钢5次深入一线指挥,全程跟庭指导。承办检察院充分发挥涉黑犯罪检察组专业化一体化办案优势,分工负责,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依法”二字,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督办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检察机关注意挖掘保护伞线索,配合监察委深挖彻查“保护伞”,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凸显了检察机关除恶务尽的决心。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交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622件。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闯关夺隘、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河南检察机关步履坚定、方向明晰,将以更大战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河南建设和中原更加出彩贡献检察力量,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