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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部门联合出台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政策(2016-1-8)

发布者:006     发布时间:2016-01-13 09:26     (点击数: 4532)
河南:河南四部门联合出台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政策(2016-1-8)
时间:2016年01月08日
 
 
  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提出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一是在不突破编制部门核定的总额内,给事业单位调剂使用的自主权。试点单位可以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自主调整编制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二是明确组织架构有关事项。明确了试点单位理事会主要职责任务、成员结构和产生方式,规定了行政负责人任免方式和程序,明确了党组织参与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试点单位内部运行秩序;三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现按需设岗,岗位设置范围以在编在册人员为基数确定,试点单位在空缺岗位内可自主聘任取得专业技能职称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的工作人员。这些规定赋予试点单位在自主定岗、自主聘任、自主招聘等方面的权利;四是进一步扩大财政自主权。明确试点单位向社会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全额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试点单位事业发展,财政部门按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试点单位编制数核拨办公经费等。这些规定将缓解试点单位的财务压力,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提供有力支持;五是完善运营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了举办单位和相关部门在推动试点工作中的责权,并赋予试点单位业务“直报”的权利,即办理相关业务时,可直接报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

  这些措施的推行将进一步简化试点单位的办事程序,推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