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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006     发布时间:2020-02-05 15:54     (点击数: 12275)

许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业务办理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有关驻许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办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许昌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公告要求,经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对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部分工作业务进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时间节点不变,请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报送年度报告如需要先变更,先网上变更登记,待核准后即可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纸质复核材料待肺炎疫情防控期结束后,再现场提交(提交时间请及时关注“许昌事业单位在线”网站——重要通知栏)。网上填报年度报告前办理变更的,登记管理机关审理通过后暂不发放新证书网上提交年度报告上传材料时,可上传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疫情防控结束进行材料复核后,发放新法人证书。

二、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一)机关和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受理方式:现场办理。受理时间:每周三上午。受理要求:请参阅“许昌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格式文本下载——《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及服务指南》。

(二)证书补领工作。受理方式:网上受理通过后,现场办理。现场受理时间:每周三上午。受理要求:请参阅“许昌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培训资料下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服务指南》。

(三)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受理方式:现场办理。受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受理要求:请参阅“许昌事业单位在线”网站——格式文本下载——《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一式两份)。

(四)事业单位印章刻制申请。受理方式:现场办理。受理时间:每周三下午。受理要求:请参阅“许昌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培训资料下载——《事业单位刻制印章介绍信》。

三、疫情防控工作的服务支持

许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全时段(含周六周日)保障与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单位的登记工作。重点为疫情防控一线参战单位加大服务支持力度,为卫健、交通、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和应急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相关单位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相关要求

(一)请依据相关业务的受理要求,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确保“最多跑一次”,降低感染疫情风险。

(二)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

联系电话:0374-2966602  

连勇利:13803747468

    贠士杰:18237466565

 

 

 

许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0年2月5